比特币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数字货币,自问世以来便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热议,而在中国,关于是否允许比特币交易的问题,有着明确且逐步完善的政策规范。

首先追溯到2013年12月5日,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、公安部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发布了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该通知指出,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,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这意味着,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能像人民币那样在市场交易中作为常规的支付手段,通知也同时规定,公民个人可以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持有比特币,也就是说,普通民众可以拥有比特币,但不能将其当作货币进行日常的商品和服务交易。

随着比特币交易在国内的逐渐活跃,其带来的金融风险也日益凸显,2017年9月4日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也就是俗称的“九四公告”,此公告明确要求,在中国境内,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被全面叫停,其中包括比特币的交易平台,公告指出,已开展的比特币等代币交易平台要依法做好清退业务,关停所有交易平台,这一举措的出台,旨在从源头上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引发的金融风险,因为比特币交易炒作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,容易导致市场的剧烈波动,还可能为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温床。

从那之后,中国对比特币交易的监管持续加强,中国政府始终将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公众财产安全放在重要位置,在中国境内,不允许设立新的比特币交易平台,已有的交易平台必须按照规定有序关闭,任何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都被严禁参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,比如不得为比特币交易提供开户、交易、清算、结算等服务,也严格禁止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进行兑换交易,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在国内市场作为货币使用。

近年来,中国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力度,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,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,无论是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,还是从规范市场秩序、保护普通民众利益的角度来看,中国对比特币交易的禁止态度是坚定且持续的,普通民众应当充分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,清楚认识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,自觉远离非法的比特币交易活动。

中国对比特币交易有着清晰且严格的政策界定,明确不允许比特币作为货币进行交易流通,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带来的各类风险,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公众的财产安全,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参与非法的虚拟货币交易,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