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,其中搞虚拟币交易所是否违法更是备受瞩目,需明晰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,虚拟货币并非由国家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其价值依赖于市场炒作和技术架构,与传统的法定货币有着本质区别。
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来看,搞虚拟币交易所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,2021年5月,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央网信办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共同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该通知明确指出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虚拟币交易所作为为虚拟货币提供集中交易、兑换、定价等服务的平台,其运营完全违背了国家金融监管要求,因为虚拟币交易炒作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风险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极为剧烈,普通投资者缺乏专业的风险研判能力,极易在价格大幅波动中遭受巨额财产损失,一些虚拟币曾出现过单日暴涨暴跌超50%的情况,众多盲目参与交易的投资者血本无归,虚拟币交易为洗钱、赌博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,不法分子利用虚拟币交易的隐蔽性转移非法所得、进行资金非法流转,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从法律依据层面剖析,搞虚拟币交易所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,负责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重要职责,虚拟币交易所未经许可开展相关业务,明显违反了央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规定,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要求对金融交易进行监测以防范洗钱等犯罪活动,虚拟币交易所的无序运营使得资金流转难以被有效监测,逃避了反洗钱监管,在行政处罚方面,对于从事虚拟币交易所相关业务的机构或个人,金融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相关业务,没收违法所得,并且会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,将面临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更为严重的是,若情节达到刑事犯罪标准,还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罪名,面临刑事追责,例如相关人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。
虚拟币交易所的存在不利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稳定,虚拟货币交易脱离了传统金融监管体系,国家难以通过货币政策、宏观调控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,这与我国维护金融安全、稳定经济秩序的目标背道而驰,国家对虚拟币交易所等非法活动的整治是坚决且持续的,旨在营造一个合法、稳定、有序的金融环境。
广大民众应当充分认识到搞虚拟币交易所的违法性和危害性,自觉远离虚拟币交易炒作,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,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渠道,共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自身财产安全,让经济活动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运行。